講座主題:知識產權五人談: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縱論
專家姓名:宋紅松、唐廣良、陳錦川、董炳和、任廣科
工作單位:煙臺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蘇州大學、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
講座時間:2021年10月17日 14:00-16:30
講座地點:法學院305
主辦單位: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應當以“故意”和“情節嚴重”為構成要件。其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兩種情形,“情節嚴重”包含侵權行為惡性因素。司法實踐中,應當積極審慎適用懲罰性賠償,不斷明晰適用條件,以精細計算為基礎,恰當確定懲罰性賠償倍數,并注重私法領域內部及公私法領域之間的比例協調。
主講人介紹:
宋紅松,煙臺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煙臺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在《美國版權學會會刊》、《歐洲知識產權評論》、《知識產權》、《中國版權》、《知識產權研究》等知識產權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二十余篇。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留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司法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山東省軟科學等國家級及省部級課題七項。
唐廣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研究室副研究員、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網絡爭議解決中心專家。
陳錦川,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法官。
董炳和,法學博士,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任廣科,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監事會主席、法務負責人,煙臺大學碩士生導師,原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在《中華商標》、《電子知識產權》、《中國發明與專利》、《科技與法律》和《山東審判》等知識產權專業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