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學生在享受共享經濟便利的同時,學習共享經濟中成功企業的公司法創新經驗,為將來參與共享經濟的創新創業打好基礎,煙臺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副教授史衛進6月1日晚在法學院213主講了“共享(智慧)經濟中的公司法創新適用研究”講座。法學院副院長劉經靖主持,副教授王圣禮擔任評議人。
講座伊始,史衛進教授以大學生創新創業的事例為切入點引出共享經濟中公司法創新適用研究的主題。首先他以共享單車等為例講述了共享(智慧)經濟下公司法的基本理念與拓展,循序漸進地闡述了共享經濟的內涵、參與主體、經濟平臺、模式中的安全信用體系的含義及作用,讓學生們對共享經濟有了一個大致的理解。隨后,史衛進教授以阿里巴巴、騰訊等離岸公司為例講述了共享(智慧)經濟下的離岸公司模式,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目前適用的公司法中關于國內公司上市的規定不適應共享經濟發展這一觀點。緊接著,他講述了共享經濟下的公司股東投票權安排,他首先提出了國外的多重股權模式,并以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下的公司控制權為例闡明了該模式的具體運用。接下來他講述了公司管理正由矩陣式走向扁平化,并指明在這一趨勢下,生產者、設計人員等直接向管理者負責,保證了創新企業的創造力,使其在管理上保持高效率。最后,他重點闡述了共享(智慧)經濟與公司法的理念更新,并指出公司法應隨社會變革而變化,應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隨后,王圣禮教授針對史衛進教授所講的離岸公司相關內容進行了講評。最后,在互動環節同學們針對講座內容積極地提出問題,現場氣氛十分活躍。
通過本次講座,同學們在了解共享經濟的基礎上,認識到了公司法創新適用在其中發揮的重要性作用,將公司法理論與應用實際相結合,加深對課本知識的多元化理解,為日后參加共享經濟創新奠定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