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主題:論民法之法理
主講人:黃茂榮
工作單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講座時間:2019年5月28日8:00-9:30
講座地點:法學院二樓多媒體
主辦單位:煙臺大學法學院
內容摘要:
本次講座將從法理的概念及其傳統構成因素、法理之現代內容的擴展、法理之淵源地位的規定(包括概括性規定方式和例示性規定方式)、概括性規定之意義、法理之適用及其實證法化及其是否規定法理為法淵源之探討六方面展開論述。
主講人介紹:
黃茂榮(1944年生),臺灣法律學者,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攻領域為債法及稅法。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終身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其代表作有《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法學方法與現代稅法》、《公平交易法理論與實務》、《債法總論》、《買賣法》、《民法總則》、《稅捐法論衡》、《稅法總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