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會議《決定》輔導報告會在學校逸夫廳舉辦。校長房紹坤為全校正科級以上干部作專題輔導報告,紀委書記張偉主持報告會。
房紹坤首先宏觀地介紹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大意義和精神實質。他指出,通觀全文,《決定》始終貫穿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論斷,深刻指明了在歷史新起點上我國從以立法為中心向以法律實施為中心轉變、從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轉變、從法律大國向法治強國轉變的大方向大趨勢,描繪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十八屆四中全會及其通過的《決定》在中國法治史上已經樹起了一個新的里程碑,其重大意義主要體現在豐富和創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可以說從一定意義上迎來了“法治的春天”。
隨后,房紹坤以翔實的資料和真實的感受,詳細生動地闡釋了《決定》的框架構成、五大體系和六大任務,并對《決定》中新思想新觀點新概念的提法、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等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他重點圍繞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進行了詳細解讀,《決定》內容旗幟鮮明地闡明了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辯證關系,從理論上解決了黨的領導與法治兼容的核心問題,這是理論創新的成果。習近平總書記在對《決定》進行說明時強調:“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決定》確立了黨在依法治國中的四大職責: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今后高校黨員領導干部要按照四中全會的要求,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張偉在總結中指出,房校長的輔導報告內容深入淺出,語言生動,講解深刻,希望與會人員結合四中全會精神和今后具體的工作,不斷培養和增強法治意識、法治觀念和法治思維的能力,為推進學校各項事業的長足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